BOB半岛民间环境保护为什么越来越难做?这几天,很多人在议论“中央社会工作部”成立的事宜。这是国家大事,普通群众没有置喙的缝隙,但嘴长在人身上,心在身体里奔腾,抬头望天思绪万千。环境保护如果采用成“建制”的方式来做,那么,必然是要成立“社会组织”的。如果不成立社会组织,就当一名孤胆英雄,在刀锋上游走,在舔血着求生,当然也未尝不可,只是它需要两个前提,一是此人不能是纯公益人,必须有其他的职业支撑;二是此人必须时时刻刻与全国公益人士保持联动,以备万一失联时,“民间志愿者关爱中心”能够紧急响应。这几年,无论是注册成立了环保类社会组织的志愿者,还是超级个体式的环保侠客,都有一种民间环境保护越来越难做的同感。有人担心是自己落伍了,有人怀疑是自己抑郁了,有人则相信是环境问题不危重了,有人相信了企业主向生态文明自我进化,有人则看到了党和政府确实在用心整治。
如果我们相信社会是在进步的,心理就很坦然,随遇而安,顺应时势。因为如果生态环境不再需要民间力量,那么,民间力量及时地体面地退场,到养老院去回忆当年的青春好时光,是每个民间环保人士“应尽的义务”。但如果生态环境的问题,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。新闻上宣扬着解决得很好的问题,其实是过去的老问题。而新的问题,不仅没有得到解决,甚至没有被察觉;不仅民间得风气之先者有所感应,他们也仍旧像以前那样,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打压和控制。如果我们相信,每一个时代都有这个时代特定的社会问题,每一个时代都有这个时代突出的环境冲突,那么,民间环境保护志愿者,就仍旧有存活的空间,甚至有继续大发展,谋求大作为的必要。
时光虽然进入了特殊的2023年,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,仍旧是非常突出的。有人甚至相信说,2023年会出现“报复性发展”。重现为了发展愿意支付一切环境代价的旧时光。有人由此肯定半岛BOB,2023年之后一段时间的中国,会出现报复性污染、报复性生态破坏、报复性打击民间环保志愿者。有些社会风气确实是可以感知的。进入2023年,很多民间环保志愿者,纷纷都想退出江湖半岛BOB,转型做其他的商业生意。这些人退出的理由非常简单,说:民间环境保护越来越来越难做了,中国当前一切都能够依靠政府来解决,不再需要民间力量了半岛BOB。既然民间力量在此时不被社会所需要和信任,那么,不如“卷而怀之,舍而藏之”,关心什么公益,保护什么生态,关爱什么地球,自己吃好喝好,小日子滋滋冒油就行了。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人产生这样悲观的念头呢?全国各地,明明“水光潋滟晴方好,山色空濛雨亦奇”;全国各地,明明都大张旗鼓地宣扬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啊?这些人也不吝啬,他们给出了自己的三大重磅理由。01:第一,自媒体的高度泛滥,让舆情监控已经成为各地政府的最紧急要务。生态环境领域是最容易出现公众舆情的。为此,每一个地方政府及中大型企业半岛BOB,都备足了快速响应机制及“紧急预案”。这样,一篇自媒体的“报导”,尚未在互联网上充足地发酵,就已经被合法扑杀,很难形成全国山呼海应的势头。政府当然不会只在互联网上救火,他们也会马上对涉事单位进行快速的整治。但,肯定就是点对点的,不会再以点带面,更不可能由案例上升到政策改良了。02:第二,在相信大污染才能大发展的地方,污染企业正在重新成为政府的“命根子”,是得到重点保护和特殊关爱的。一旦有志愿者不知好歹,胆敢对当地大型特型企业进行公开举报,那么,政府的门、国保部门会快速出动。大政府大企业又幸逢大数据时代,全国联网快速控制举报人已经是分分钟的事。所谓的大数据,就是数据实现了全国通盘管理,不再有信息孤岛也不再有各部门之间的关卡与隔阂。这样干净利落的反扑速度BOB半岛,万能罪名“寻衅滋事”与“造谣诽谤”又极其管用半岛BOB,这让很多志愿者日益谨小慎微BOB半岛,生怕给自己惹上牢狱之灾。03:第三,环境保护是分领域和级别的,不同的领域采用不同的应对策略。小作坊和个体是热热闹闹风光办案,大企业和大部门则最好暗箱操作。只要不涉及关键企业,政府都会乐于表演,甚至讨好公众。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中,只要不涉及当地重大纳税企业、社会就业大厂,基本上,政府都愿意给自媒体举报留足面子。因为中国到处都是小作坊,到处都是“个人作案”。十年前的小作坊十年之后还是小作坊,十年前的散乱污十年之后还是散乱污,十年前不清运垃圾十年之后仍旧不清运垃圾;十年前有人在捕鸟十年之后仍旧有人在捕鸟。十年前养鸟成风并当成传统文化,十年之后仍旧当成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要重视传承。针对这些零散个体的违法犯罪行为,进行打击和控制,恰恰是政绩之所在,是宣传之荣光。由此,我们就可以看得出来,民间生态环境保护的困难,有两个:一、要不要“助政控民”,配合政府打击普通公众的微型生态违法问题;二、敢不敢与政府作对,公然要求政府不能包庇污染企业半岛BOB。政府的立命之基,据说是“依法行政”。法院大厦能够盖得那么雄壮,据说是相信每天都在“秉法判决”。这时候,“法”是什么,就至为关键的。一个国家的立法,如果是用来针对普通公众和零散个体行为,那么,政府的公务员们,秉持政府之威权,应对百姓之恐惧,当然是极其容易爆款的。如果在这时候,叫上新闻媒体助阵,引来无知群众拍手称快,那么,“大政府”与“小公民”之间的能量级差,在此就显示得极其有力量。但企业,尤其是党和政府自己创办设立的央企国企,与党和政府同出一门;即使是“纯粹市场经济”面貌下的“上市公司”,也多半有各级党政部门在后面撑腰使劲。如果这些企业涉嫌污染生态环境,伤害野生动物,破坏天然的山水林田湖草沙,那么,政府要想去执法,就会变得相对困难。因为,在执法之前,是要移文先协商的。“协商”的后果,往往是“保护性执法”,向上级汇报的结果,当然是大事化小。这样的执法方式,刹那之间就失去了“依法执政”的威严,与面向普通小民的威风八面,完全不可同日而语,唱的根本不是同一首歌,说的根本不是同一套话,对照的根本不是同一本法。中国的生态环境,连续几十年来,一直得不到根本的改善。明目张胆的污染问题弱化了,隐性而破坏力更为强大的生态伤害问题比以前更为野蛮。国内的生态破坏表面上叫停了,面向全球的生态破坏则日益发威。针对个体的环保法律日益严格了BOB半岛,针对大企业的保护性措施则悄然增多。草根公益人士,参与环境保护,大体有四种发力方向:一、到广场上集个会拍个照签个名,或者到学校里演个讲读本书讨论几句,或者到自然界里观个花赏个鸟摸个鱼。这种肤浅而无效的方式,为很多环保组织所喜欢,但本质上没有实质的价值。二、针对小作坊的举报,针对普通公众生态环境的阻止,这样的行为有广泛的意义,也容易得到政府的支持,媒体的报道,建立起“连续有小胜”的公益信心。三、针对污染企业的调查和举报,随着污染企业越来越隐性,政府的保护与补贴越来越强势,对环保人士的“临战取胜”能力是个巨大的挑战。四、促进法律的改善和政策的优化。法律的改善需要大量案例的积累,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在法庭上的持续争锋。政策的优化除了现实中丰富的工作样本,最好还需要朝中有人呼应,学界有人联动,公众捐款支持。这对于“一介布衣”型的民间环保人士来说,当然是最为困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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